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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思想品德中考夺A宝典第三篇《考点攻略》C2
2011-04-09

2011年思想品德中考夺A宝典第三篇《考点攻略》C2

第三单元  法律教育

第一节  学法用法

过关训练

一、选择题:

15ACDDC610DBDCB1115CCCCD1620CBBCD2125CADDA2630BCBDC3135CDCDD3640ACBCD4145ABADD4650CDCCA5155DCCCB5660BCBCB6165DABBB6670DABCB

二、简答题:

71.答:(1)体现了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殊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等特征。(2)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①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们的合法权益。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③每个公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要坚持以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

72.答:法律有两个作用:一是规范作用(规范作用突出地表现为,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为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二是法律具有保护作用(在法治社会里,任何侵犯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另一方面,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为生活制定规矩,以此来保证生活的和谐有序。

73.答: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③犯罪是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74.答:①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②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③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④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拒绝不良诱惑的影响,预防违法犯罪。

75.答:(1)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因。(或答法律护我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朱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未成年人更需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76.答:(1)社会保护。(2)未成年人社会经验相对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弱;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而不良的社会环境,则有可能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呵护。

77.答:(1)是。因为这伙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事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2)远离犯罪,要在心中筑起法律的堤坝;远离犯罪,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事多考虑可能引起的后果。

78.答:(1C种。(2)理由是,①这是敢于并善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形式。②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运用自己的智慧,采用灵活的方法,沉着对付,巧妙周旋。尽力避免自己受伤害,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③报警可以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遏制和惩处,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弘扬社会正气

79.(1)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2)青少年学生面对一些突发事故和侵害,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0.答:第二条是上策。因为如果采取第一种的方式,会变相助长不法侵害的进一步发生;而采取第三种方式,只会使情况越来越糟。只有第二种方案既合法又用智慧保护自己。

81.可以采用“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注:学生的其它答案,言之有理亦可)

三、材料分析题:

82.答:(1)一般违法行为:小明经常迟到、旷课,还恶意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小明与在网吧结交的“兄弟”一起勒索小学生、还结伙闹事。犯罪行为:在一次勒索中,把一个学生打成重伤。(2)因素:小明的父母工作忙,没有很好的关心、管理和教育他;小明迷恋网吧和电脑游戏;小明在网吧结交了不良朋友、沾染了不良习气;小明缺少自制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小明法制观念淡薄且自我保护能力差等。(3)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会给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演化成犯罪。小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漠视纪律和法律,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

83.答:(1)①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②我们在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 ③在面对歹徒时,有效的方法应该是: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2)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会造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危害: ①对自己而言,他们会葬送了自己的未来,并且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②对家人而言,他们辜负了父母的希望,可能使得家庭关系紧张,甚至造成家庭破裂等。 ③对他人而言,他们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和人身安全,对他人的财物和生命造成了危害。 ④对社会而言,他们扰乱了治安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3)略。(只要言之有理,即可)

84.答:(1)主要是为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告诫未成年人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遭受不法侵害等。(2)不予理睬或隔门应答。因为只要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如果让坏人入室,则可能遭受不法侵害,陷入困境。(3)我们周围存在着许多诱惑,而一些不良诱惑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只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侵蚀和干扰,才能健康、幸福的成长。否则,一旦引狼入室,就会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85.答:(1)不法分子再三勒索小殷,是因为小殷软弱,没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处理问题不当;更因为坏人得寸进尺,太嚣张。(2)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主要有四条:    一是要有维权意识。坏人要她交钱,是侵犯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对此应当有维护权益、设法与坏人作斗争而又保护自己的意识。二是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有法律撑腰自己就要硬起来,不能逆来顺受,再三受勒索。三是要有正确的保护方法。如,可以向家长求助,向学校报告,向周围的过路人求援,向司法机关报案,等等。四是需要国家严厉打击作恶多端的坏人,用法律制裁他们。惩恶扬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权益。

86.(1)说明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无论是谁,无论其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2)我国法律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具有规范作用,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青少年要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能表达相近意思即可。只要答对三个方面即可)

四.辨析题:

87.答:我不同意小勇的观点。因为:(1)青少年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2)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3)万不得已,也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同后果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所以,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五、实践探究题

88.答:(1)活动形式如图片展览、法纪教育大会、主题班会、座谈会、参观戒毒所等;(2)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品诱惑,保护自身健康成长等;(3)毒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危害;我国法律禁止吸毒和贩毒的规定;我们青少年要学会拒绝毒品的不良诱惑,依法自律,决不吸毒;掌握同吸毒、贩毒行为作斗争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等。

89.(1)答:小明受到了不健康书籍的诱惑。社会上还有赌博、毒品、电子游戏、邪教、不良信息等不良诱惑存在。(只要学生能答出三种不良诱惑即可。)(2)答:首先,我自己不会看,还会劝说其他同学也不要看,因为不健康书籍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有害,我们应自觉地抵制不良诱惑。其次,我会向有关部门举报,因为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的义务。(3)本题开放,要求学生从好奇心和丛众心理来考虑小明的选择。结局可能有两种:一是从此沉迷于不健康的书籍;二是坚决抵制诱惑,还帮助其他人也改正了错误。只要学生能续写出合理的故事结尾,即可得4分。学生能从心理角度说明理由即得。(注意,要心理角度说明理由)。

90.答:(1)调查对象:本校初中生。(2)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本校初中生受不良诱惑的情况,从而认识到不良诱惑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危害,使自己远离不良诱惑,并对学校、政府、学生提出合适的建议,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3)问卷调查和开座谈会。(4)答案略。提示:建议从学校领导、政府部门、学生三个方面提出,每方面的建议要符合要求,不能张冠李戴。

91.答:(1)告诉他,吸烟有害健康,特别是青少年吸烟更会妨碍自己的健康成长;告诉他,营业性舞厅、网吧、游戏厅等都不是青少年应该取得地方,进入哪些地方对我们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没有好处;勒索他人钱财是违法行为,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大错都是小错积累成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要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机会,不要紧进入营业性网吧等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等。(2)对他们婉言谢绝,提高自制力。同时要立志对待他们的不利解和嘲弄,全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的侵蚀,共同提高“免疫”能力等。(3)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4)智慧和法律。(5)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的相貌、了解歹徒逃逸的方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第三单元  法律教育

第二节  权利与义务

过关训练

一、选择题:

15BCCBB610CAACA1115BDABA1620ADBBA2125AABDC2630BCADC3135ACABB3640ADDCD4145CBCCB4650BABBC5155BDBDA5660CDCDC6165DCAAC6670DCACB7175CBBAC7680DADCD8185ACCBC8688DBB

二、简答题:

89.答: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90.答: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还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91.答:履行义务主要应做到: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举例:略。

92.答:李某和赵某都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李某享有权利时损害了赵某的合法权利,侵犯了赵某的环境权;赵某没有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毒死李某的鸽子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李某和赵某都需要增强自己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93.答:(1)①生命健康权。②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2)观点A:如行使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使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免受侵害;观点B:如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有利于自身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只要符合题意,正确举出权利或义务,并能说明观点,均可)

94.答: ⑴受教育权;⑵受教育是她的基本权利,对她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育能使她摆脱愚昧,发展才智,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⑶她可以运用法律知识做父亲的工作,也可以寻求学校老师或社会有关部门的帮助,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95.答:我认为该县教育局没有侵犯学生的肖像权。因为该教育局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是出于恶意而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也不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是正当、合法的。当然,如果能够事先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则更为恰当。

96.答:(1)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说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不受非法侵犯,任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3)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是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当自己的这些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还要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同侵犯公民这些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97.答:(1)要求他(她)停止侵害并公开道歉。理由:公民享有隐私权,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2)向老师说明他这样做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并让老师向自己道歉。理由: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3)跟交警解释清楚并找该同学作证。理由: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任何人盗用、冒用等。(只要做法合情合理即可)

98.答 :(1)法定继承。(2)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精神。(3)①确定遗产,10万元,一辆运输车;②确定继承人:儿子、女儿、老母亲;③分配:老母亲多分点,儿子女儿平分。

99.答:(1)郭某拾得遗失物并归还失主,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2)张某可能会采取的方法有: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到郭某所在的出租公司投诉或到执法部门控告;张某也可能用非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对郭某大打出手等方法迫使其交还手包。评析:公民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随心所欲,任期胡为,应采取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

100.答:(l)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2)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答打电话“l 2315申诉举报也可);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司法部门提起法律诉讼(如答“打官司”也可)。如所答内容与规定答案表述不同,但意思相同,同样可以。

三、材料分析题:

101.答:(1)不和谐行为:①小王偷看小李日记,虚构不良情节当众传播,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②小李把小王打得鼻青脸肿,侵犯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③假冒 “周村烧饼”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实情况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④真正“周村烧饼”的生产厂家或公司,其知识产权受到了侵犯。(2 解决的办法或自己的看法:①上述事例中的受害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对恶,也不能忍气吞声,助长不法行为。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决不做侵犯、危害别人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事。同学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尊重,嬉闹或开玩笑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身体的或精神的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a.与经营者协商解决;b. 请求消费协会调解;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各方当事人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其他言之有理的答案均可。)

102.答案:(1)①权利:受教育权、荣誉权、劳动权、被选举权。 ②义务:受教育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劳动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赡养父母的义务。 2)维护权利包括三方面: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履行义务应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103.答:(1)上述材料说明了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违反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3)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04.答:(1)我国侵犯公民智利成果权的现象还十分严重;国家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不受非法侵犯。(2)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3)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法律,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还要积极参加与社会对治理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等。

105.答:(1)部分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旦购买了上述水果,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要增强经营者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此类事件的打击力度,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和谐消费的氛围。

四.辨析题:

106.答:郑某的言行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违法的。因为:⑴尊老、敬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郑某让母亲流落街头是有悖于道德要求的,其行为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⑵根据我国法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遗弃、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其节恶劣的还会构成犯罪。所以郑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他的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107.答:  小胡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 (l)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2)公民应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小胡有听音乐的权利,但深夜还把音响开到最大声,干扰了邻居的休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剑道德谴责和法律约束。

108.答:①该同学认为“义务教育是政府的事情,与个人无关”的观点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错误的。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③作为学生的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受教育机会,积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树立远大志向,为个人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109 答:小明的观点正确,小王的说法错误。

①材料中的商店(经营者)出售假冒产品,侵犯了小明的知情权和公平变易权。②小明要求退货是合法的、正当的,符合依法求偿权,是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表现保护意识的体现。③小王自认倒霉的观点不仅使自己的权益受损,还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这是错误的做法。④小明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或请求消委会调解等合法、正当的途径来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五、实践探究题

110.答:(1)走进辍学学生的世界;辍学原因调查;等等。(观点正确、语言简练即可。)(2)①学生家庭、学校。②辍学学生、家长、教师、学校领导、社会有关部门。③访谈法、问卷调查法。(3)在行动前必须先通过复习课本知识、上网、到图书馆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内容,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4)发言提纲:①开展各种活动,明确受教育对于个人和国家的意义。②学校老师要进行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兴趣。③学生应努力学习,克服学习中的困难。等等。(只要言之有理即可。)

 

第三单元  法律教育

第三节  法律与社会秩序

过关训练

一、选择题:

15BCCDD610CACAB1115ACDDA1620CACCA2125BCCDA2630BCDBA3135DCDDC3640CCCAC4145CDABD4650AABCC5155CBCBC5658BBB

二、简答题:

59.答: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①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②从效力上看,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③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60.答:(1)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依宪治国;依法行政。

61.答:①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②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一丝不苟,依法办事。处理公务、办理案件要有法律上的依据,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违法必究”,指凡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62.答: (1)①该案的判决、体现了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案,体现了执法机关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执行法律时一丝不苟,依法办事;③该案的判决结果表明,我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凡违法者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不允许任何人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即违法必究、  (2)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63.答:① 公民行使监督权等政治权利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② 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应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③ 公民在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

64.答:(1)政府能否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2)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

三、材料分析题:

65.答:(1)材料一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材料二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66.答:(1)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因为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3)台湾问题。它的制定体现了依法维护国家统一大业的要求。(4)这种观点不对。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解决台湾问题,维护祖国统一不仅是大人们的神圣职责,而且还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67.答:(1)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2)①体现了我国人民充分享有当家作主,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的权利;②有利于发挥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③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各种权利的行使都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④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工具进行监督等。(4)加强法制建设:①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②要求各种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③提高公民的法律观念,要求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四.辨析题:

68.答:这位书记的言论是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表现,是“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作怪。一切个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超越宪法以外,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只有真正做到法大于权、法高于人,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69.答:(1)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第二种观点也是错误的。道德谴责不能代替法律制裁,因为道德不具备法律的强制力。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践探究题

70.答:(1)①主题: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等等。②活动形式:法制报告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比赛、社会调查、小论文竞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③宣传形式:分发宪法知识的宣传资料、宣传画;制作宪法知识的宣传展板,分小组深入社区进行宣讲活动;将宪法知识融入文艺表演,组织一次义务演出;等等。(2)如: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学习宣传宪法,做守法的践行者;增强宪法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等。(3)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推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有利于增强公民意识和宪法观念;有利于依法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4)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②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④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⑤宪法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5)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第三单元综合检测试题

一、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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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答题:

23.答:(1)说明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无论是谁,无论其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2分)(2)我国法律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具有规范作用,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青少年要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能表达相近意思即可。只要答对三个方面即可得满分,共4分。)

24。答:(1)打“110”报警,或向邻居、或向相识的成人求助,或给父母亲友打电话求助。(2分)(2)只要能从提高警惕、用智慧保护、用法律保护,或防范于未然、依法实施自我保护(如及时报警、请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等措施作答,均可给满分。(4分)

25.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每小点15分)

26.答:(1)生命健康权、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只要写出两项即可得满分)(2)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新闻媒体投诉;向人民法院诉讼。

三、材料分析题:

27.答:(1)(2分)答:问卷调查、采访等。(2)(4分)答:小玲的言行是错误的。因为:①她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公民的权利与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储存、密不可的。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②小玲中途辍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獐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小玲父母的言行是错误的。因为:①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剥夺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②小玲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尽到家庭保护的责任,侵犯了小玲的受教育权。(3)(4分)答: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开放性试题,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28.答:(1)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2)①体现了我国人民充分享有当家作主,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的权利;②有利于发挥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③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各种权利的行使都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④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工具进行监督等。

四、实践探究题

29.答:(1)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等等。(2)略。(言之有理即可)。(3)略。(言之有理即可)。(4)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到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法律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要求各种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公民的法律观念,要求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青少年要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的做的事一定去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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