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综合评估”泼点冷水
如今很多学校对教师的评估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精细化,往往美其名曰“综合评估”,不仅要评估教师的个人学科教学业绩,还要进行常规评估、教科研能力评估、师德表现评估、教师自评、学生家长评价、部门领导评价等方面评估,相关条款越来越细碎,操作程序越来越繁琐。 大多数普通教师对这种貌似尽善尽美的评估制度十分感冒,看不懂那些密密麻麻的细碎条款与艰深繁难的所谓的科学计算公式,精细化的评估制度客观上并没有起到什么激励与规范的作用,反倒起到了压抑教师创造性和增加教学倦怠的消极作用,另外,分解至各部门的繁琐操作程序必然增加了评估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使整个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受到损害,透明度降低,也增加了被评估教师实施民主监督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 学校规章制度提供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的底线标准,理应简明易懂易于操作,搞得这么玄乎,云山雾罩令人无所适从,说到底,还是为了给一些不正之风开一扇更为冠冕堂皇、更为隐蔽安全的方便之门。 现在的学校管理模式都属于“校长负责制”,偌大的一个学校,校长具有说一不二的最终决策权,规章制度过于精细化,无形之中更削弱了对校长绝对权力的监督作用,增加了所谓的“合法伤害权”。
评估制度制定得再全面,再精细,如果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真正有效的民意监督,也只能为权力腐败提供更隐蔽、更貌似合法、更容易上下其手的操作可能性。 而且,过于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必定使人趋于物化,格式化,无所用心,消极盲从,抑制独立思辨能力与批判性思维的培植,戕害生动活泼、充满个性的教育创造性。
(另外,如今热潮的“绩效工资改革”与“职称评聘制度”一旦落实到基层,便堕落成为学校进行威权管理的控制工具,是高悬于千千万万基层教师头颅之上的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