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征求《2011年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8日前发送到bwj@tzedu.org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可以比较全面、准确地检测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中考又是高中招生考试,是连接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纽带,对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我市基础教育的监测与评价、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起导向作用。现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意见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未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职业高中,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
3、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至26日,逾期不予办理。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精神,各地各学校要做好相关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的衔接工作。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由所在中学集体统一报名,在外就读而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并交留复印件1份。各报名点在审核时,对考生的户籍、婚否、民族、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应认真进行审核。
根据国家现行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报考,且浙江省所用高中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市)不同,外省户籍学生在台州市报考普通高中,应告知其今后须回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已在台州居住地领取了《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子女,在当地初中学校毕业仍要求报考台州市各类高中的在录取上享有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录入报名信息(如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县(市、区)可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数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数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30分,总分750分。从2012年开始,体育提高到40分,中考总分提高到760分。
日期 六月十三日
(星期一) 六月十四日
(星期二) 六月十五日
(星期三)
上午 9:00-11:0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0:40
英 语
(含听力)
下午 2:00-4:00
科 学 2:00-3:4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二)考试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命题。试题难度系数在0.7左右,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三)考试形式: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英语科先进行听力测试,再进行笔试,听力测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后将择机在全市开展以人机对话考试形式实施英语听力与口语考试,各地应积极从早作出准备。所有学科禁止使用计算器;各学科均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
(四)体育测试:
1、2011年体育考试继续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学生运动专项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为30分。其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0分;运动专项素质测试10分。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为:肺活量体重指数;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握力体重指数。其计分办法:按20分、18分、16分、14分、8分五档记分(具体换算办法见附件)。运动专项素质测试项目为:长跑与游泳二选一。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均为50米(长跑计分办法见附件,游泳采取达标形式,只要游完50米即可得10分)。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必须将体育测试成绩计入总分,要达到文件规定的占总分比例,并按本《意见》要求开足测试项目。同时,为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各地应积极开展游泳考试。
从2012年开始,体育满分为40分。原来的测试项目和分值不变,增加一个运动专项素质测试项目,分值为10分。新增项目可选考:铅球、实心球、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以及球类等。
凡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成绩总分记18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者成绩总分记15分;经县(市、区)医院确认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补考,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总分记10分。
2、体育测试时间:各地须5月底前完成。
3、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监考人员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考。
4、各地要加强对体育测试的组织与管理,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测试,强化体育测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做到分片测试,规范管理,公示成绩。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使用的仪器须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在组考各环节上均以“安全”为前提,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考评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各地赴考的方案须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体育考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必须一式二份,学校和监考人员各执一份。体育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市、区)教育局均应设立举报电话。
(五)评卷:
中考实施网上统一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协助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招生办、教研室、信息中心和教师评卷时,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好试卷的扫描和批阅、数据传送和备份,做好纸质试卷的保管和留档工作,严防试卷的丢失、泄密和舞弊事件发生。
(六)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同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为20%,B、C、D各为25%,E等控制在5%以内。中考成绩E等学生的补考,由各县(市、区)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施办法按台教基[2006]260号文件执行。
(八)试卷保密安全: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九)副题启用:参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四十二条执行。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均依照考务细则相应的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提供副题、相应答案及评分参考。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三)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
1、省级重点普通高中要以校为单位,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指标(不含择校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指标分配比例和按毕业生总数分配的权重,并充分考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实际予以适当的倾斜。鼓励各地将初中择校生不纳入在读学校指标分配的享受范围。
2、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县(市、区)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经中考的学生,不得向本县(市、区)外招生,同时,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超班额招生。若有违规的,将不予学籍登记。
3、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省一级重点高中录取的新生,其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2A2C及以上。
4、为推进高中学校的整体质量提升,防止优质生源的过度集聚,鼓励各地建立按志愿级差录取制度,即按志愿顺序总分递减录取,以有效调控优质生源的科学分布,激发每一所高中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每一所高中的快速优质发展。
(四)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招生,若要招生须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一致同意,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否则学籍不予登记。民办学校在招生前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传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对相关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下达允许外招指令,学校应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各地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将民办学校的招生列入当地招生计划。
(五)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各地在高中招生时须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
(六)各县(市、区)要按照普职比1:1的要求,编制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含市直学校),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并以此作为学籍登记的依据。各县(市、区)要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最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若低于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台州市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五、5年制师范类专业招生
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组织好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并按时上送考生录取材料。
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招考机构在6月底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招考机构审核批准。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职业高中招生(含职业中专)
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允许中职学校实行跨区域招生,省级以上重点职校的主体专业要留有一定指标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
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招生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或招生办)和市直属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并于7月5日向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核批准。
八、招生优惠政策
(一)身份类优惠:
1、受市(地)以上表彰的学生或综合表现评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录取;
3、驻台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录取。
4、烈士子女:各县(市、区)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特长类优惠:
1、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获得者,加5分录取。
2、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加10分录取。
以上等级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义务教育阶段的八至九年级即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5日,下同)获得有效。
(三)先进类优惠: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加20分录取。
(四)竞赛类优惠:
1、下列获奖者,加5分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三等奖者,集体项目4—6名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4—6名或二等奖者,集体项目4—6名主力队员。
(3)获得台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3名,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
(4)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二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二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5)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节、合唱节、舞蹈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4—6名或二等奖者。获得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6)其他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号发文(如浙教体X号、台教基X号等)的竞赛同奖次者。
2、下列奖次获得者加10分录取:
(1)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浙江省运动会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2)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三大球联赛,游泳,健美操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3)获得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等奖者(发明、科技创新限3人及以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二年内有效,即初二、初三年级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4)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二等奖者;获得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者。
以上获奖证书,在优惠加分时三年内有效,即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有效。证书上须盖有相应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下列奖次获得者加20分录取:
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正式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的考生。
(五)竞赛类考生还须出示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原始成绩纪录(若是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名证明)。
(六)获奖和艺术特长测试属同类专业的考生不重复加分。各级体艺竞赛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加分。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七)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学校内部、所在地教育局网上公示。
八、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中考与高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中考规模大,时间紧,涉及千家万户。各县(市、区)招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个环节。要维护中考政策的严肃性,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要规范招生行为,各地教育职能部门要对高中的招生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录取,努力避免各校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现象出现,做到依法招考、安全保密、严肃考纪、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考试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听力测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