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作用是什么
在传统的教学上,教师的定位是“二传手”,因为这样的定位便决定了教师成为学习成果的决定者,这是错误的。新课改改什么?不仅是改教学方式,重要的是改变教师角色,即变原来的二传手为高效课堂主张的“一传”——让学生和学习直接对话,这时候教师是什么——一个学习者而已,也就是新课改理念里讲的“平等中的首席”。 如果你们理解了这个定位,那么课堂则变成了“自助餐”,也就是各取所需,这便是我形容的超市!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千万不要加以影响和干涉!否则,便是不道德的。有人说,教师不讲,学生不会学怎么办?很简单,设计导学案呀。因此,我把导学案比喻成“学步车”。但仅仅有导学案学生仍然可能不会学,这时候,教师就要设计学习——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目标……导学案三个字很奇妙,导——引导;学——核心;案——设计。 千万记住:无限方法教师的作用和教的功能便是反教育的,也是对教师的极度不尊重! 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课堂,教师的确在决定着学生的自学(我还要说明,新课改的自学是“自主学习”的简称,包括三种学习方式,即独学、对学、群学)。比如导学案就要求教师要帮助学生制订学习目标、学习过程,乃至于学法指导等。教育其实就是遵顺学生的心理和认知,让学生去“经历学习”,甚至准允学生去遭遇困难。 学习即经历,学习即游戏。“做中学”、“玩中学”,学习即合作、共享,唯有这样才可以把学习上升为一种“情感活动”。年龄较小的儿童更喜于或者说习惯于高效课堂,从天性上讲,每一个孩子都有强烈的表现欲,更依赖于“群体生活”,更愿意和同伴交流,因此应该放大“分享”这一环节,而不是一遍又一遍地“教”。 导学案是学步车,在初期当然会让学生去依赖。要知道,课堂的价值不在于让学生学会知识,而在于获取学会知识的方法,“会学”就是“能力”,而能力需要一个来源?这个来源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它只能来自于导学案,我在前面讲过的,导学案必须能“导”,不能导的只能称为“学案”,如果仅仅为了让学生学会,不需要导学案也没什么的。我一般不建议急于取消导学案。等到学生会走了,再丢掉“学步车”也不迟的,别急,急了会摔跤的。 但教师编导案,学生编学案,两案相映,则不失其为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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